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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什么要推行实验室认可 在澳大利亚建立了检测实验室认可制度和英国建立了校准实验室认可制度以后,实验室认可制度逐渐为各国所接受,发达国家随之陆续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上世纪90年代加入了这一行列。 虽然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一些部门已将实验室认可的要求和思路引入到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中,但直到1994年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成立并于1999年加入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才正式标志着我国实验室认可工作按照国际规则运作并纳入国际实验室认可活动中,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与此同时,在1996年我国原商检局也成立了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并随后也加入了APLAC,两个机构成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创始成员。在1999年,CNACL通过了亚太地区的专家同行评审,同年12月与APLAC的主要成员中的12个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APLAC-MRA)。2000年11月,又与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和南非、巴西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与ILAC的互认协议。2001年CCIBLAC也签署了APLAC互认协议。 普晋通--实验室认可专家--提供专业细致的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 --司法鉴定机构认可,国防实验室认可,医学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检验机构认可,CNAS认可,CNAS认证,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GLP(良好实验室规范),资质认定,计量建标考核,CMA计量认证 |